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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电梯更新需求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8-12 15:37:24】【打印】【关闭】
201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施行,对特种行业的安全规范上升到法律高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一般而言,三菱、日立等日本电梯的报废年限约在15年,奥的斯、迅达、通力等欧美电梯的报废年限在25年。由于我国电梯大部分标准都是参照日本标准设定,电梯报废年限也在15年左右。随着在用电梯使用寿命临近,预计未来旧梯更新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根据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统计数据,我国电梯的产销量及淘汰年限如下表所示:单位:台
2015-2019年我国电梯更新改造需求预测
与此同时,2012年8月,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强化建筑节能”、“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到2015年,累计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随着电梯使用的愈发普及,电梯已成为中高层建筑物中仅次于空调的能耗大户。随着我国建筑物节能减排政策的逐步实施,以节能改造为目的的既有建筑电梯更新、改造需求也将会得到有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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