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 冶金能源环保 >  正文

国内太阳能光伏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4-07 00:17:55】【打印】【关闭】
目前我国光伏行业已经形成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为主管单位,全国和地方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的格局。
 
光伏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目前,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太阳能行业的管理主要体现为行业宏观管理,包括:制订国内太阳能行业的发展政策和长期规划,提出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和重大政策等;行业内各企业具体的业务管理和生产经营则完全基于市场化的方式进行。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1-123666-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关闭 中为咨询微博号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