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 冶金能源环保 >  正文

中国钨钼行业产业政策情况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4-11 22:40:20】【打印】【关闭】
钨是一种稀缺性较强的战略性金属,国家从行业准入、生产总量控制、出口配额、税收等各方面制定了完善的产业政策,该等政策有效保障了钨矿的有序开采、保护了日渐稀少的钨资源,维护了钨及其制品的市场价格稳定,有力促进了钨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1)保护性开采及生产配额管理
 
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将钨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行列。
 
国土资源部每年下达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每年限定开采量及综合利用量。2014-2016年我国钨精矿(三氧化物65%)的开采及综合利用配额情况如下:单位:吨
(2)出口资质管理和出口配额
 
钨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钨及其制品列入出口配额商品管理范围。商务部对钨品直接出口企业资格和钨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制定非常严格的标准。
 
2015年1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201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根据目录,钨及钨制品不再在配额管理范畴,而被列为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这标志着,今后钨及钨制品只需凭出口合同即可申领出口,无需提供批文。
 
(3)宏观调控和行业准入
 
2005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的意见》,意见从“发挥规划调控作用,加强法规政策引导”、“加强行业准入和产品出口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和“依法开展清理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三方面对钨行业提出了指导。
 
200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钨行业准入条件》,从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生产规模、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劳动保险、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对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规定。
 
(4)出口税收政策
 
2005年5月1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将钨及钨制品的出口退税下调(由13%调至8%);2006年1月1日起,将钨及钨制品的出口退税再次下调(由8%调至5%);2006年11月22日起,禁止钨精矿加工贸易;2006年9月15日起,钨品出口退税全部调整为零;2007年1月1日起,初级钨产品的暂定关税提高5%~15%;2015年4月23日,财政部公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自5月1日起正式取消钨产品出口关税。
 
(5)资源税调整
 
钨的资源税多年来一直停留在1993年的水平,由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7月5日下发了《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07年8月1日起上调包括钨矿石在内的矿石资源税。资源税的大幅上调使钨精矿成本有所提高,特别是品位较低的白钨矿,其资源税占钨精矿售价比例可达2%以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钨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钨的资源税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
 
(6)外商投资限制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于2015年3月10日联合下发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该目录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其中,“钨及钼深加工产品”被列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被列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被列为禁止外商投资产业。
 
(7)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4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公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该目录将“高性能、高精度硬质合金及深加工产品和陶瓷材料生产”列入鼓励类,将“钨、钼、锡、锑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改造项目除外)”列入限制类,将“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无采矿许可证的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矿山采选项目”及“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钨、锡、锑、离子型稀土冶炼项目及钨加工(含硬质合金)项目”列入淘汰类。
 
(8)行业发展相关政策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要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将‘纳米晶及特粗晶粒高性能硬质合金’等高性能稀有金属材料列为精深加工产品发展重点”。
 
2011年,中国钨业协会发布了《中国钨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在冶炼方面“重点发展多种晶形(单晶、复晶、球形等)和超细仲钨酸铵,超细粒、纳米和超粗级钨粉碳化钨粉;开发封闭式钨湿法冶炼流程,进一步提高钨冶炼回收率”;在硬质合金方面“重点发展超粗、超细及纳米结构硬质合金;超大型硬质合金制品;功能梯度硬质合金;高精度、高性能、高附加值的硬质合金可转位刀片及配套工具;高附加值的PCB微型钻头;精密模具和耐磨零件”。
 
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将“超细纳米晶、特粗晶粒等高性能硬质合金产业化”作为发展重点。将“硬质合金全致密化烧结及涂层沉积定向控制技术”列为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关键技术。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1-195770-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关闭 中为咨询微博号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