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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补贴—VOCs监测市场打开空间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5-17 14:00:35】【打印】【关闭】
地方政府部门对污染源企业进行VOCs补贴为行业发展提供有效动力,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等省市已颁布相关奖补政策,重庆、山东正在制定中。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补贴政策不同,北京补贴额基本上为企业成本的25%~30%。

上海地区补贴政策较细,2015年8月,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对于2014年3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上海市既有VOCs排放企业实施完成的VOCs污染治理项目,包括设备泄漏与检测(LDAR)项目、末端治理项目和VOCs在线监测项目的企业将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年排放量超过100吨的256家重点企业”和VOCs年排放量1吨以上的“1744家一般企业”。预计补贴总额将超5亿元。

上海市VOCs补贴政策


通过向VOCs排放企业征收排污费将对积极治理的企业进行奖励,同时对消极治理的企业进行高额收费作为变相惩罚,不仅可以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进一步用于投入到对VOCs行业的整治之中,还可以充分发挥排污费的杠杆作用对企业进行效果较好的激励作用。排污费收费标准远高于企业治理+监测设备采购成本,政府补贴激励企业对监测设备的采购和治理的成本投入。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1-2015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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