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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起步晚,难度大法规少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9-06 13:45:41】【打印】【关闭】
我国环境保护领域长期重点关注水和大气,土壤污染问题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法》(“气十条”)和《水污染防治法》(“水十条”)已经出台多年,而《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今年年中刚刚颁布。土壤质量标准和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尚有待健全。

此外,由于污染场地修复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最早开展场地修复的多为各地环境科研院所,场地修复的主要目的是为当地政府解决工业企业搬迁后严重污染的场地所带来的房地产开发难题。随着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开始增多,专业的场地修复企业在2009年之后大量涌现。

虽然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已经是《“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先进环保产业发展路线图”之一。但是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市场还处于实验和市场培育阶段,尚无完整的产业发展链,存在相关政策、标准和技术的不完善等问题。尤其是产业资金缺口严重,缺乏明确的盈利模式导致土壤修复产业发展滞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土壤修复产业资金框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经济扶持政策较差,土壤修复治理资金缺乏有效保障。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1-230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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