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多种治理模式
相关报告
- 2014-2018年中国生态环保工程区域行业调查研究分析及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14-02-20)
- 2015-2019年中国环保工程区域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14-11-25)
- 2014-2018年中国环保工程区域行业调查研究分析及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13-12-27)
“十二五”期间,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约有300亿元,根据业内人士分析,在这300亿元表率作用的带动下,最终可能吸引到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土壤修复市场有望达到千亿乃至万亿元。然而,虽然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市场规模潜力巨大,但由于没有完善的商业模式,使得资金匮乏问题一直困扰着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3个类型,“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以及“政府出资”。
1)“谁污染,谁治理”模式,适用于污染责任主体明确的污染场地,该模式属于“污染者付费模式”。针对污染场地,明确法律意义上的有关责任主体,由污染责任主体筹措资金用于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
2)“谁受益,谁治理”,该模式属于“受益者付费模式”,该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由污染场地的开发商或使用者筹措污染场地的修复资金,将对污染土地开发再利用所带来的预期增值,作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的商业回报。
3)“政府出资”模式,对于污染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良好收益机制的污染场地,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资金用于这类污染场地的修复工程费用。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土壤污染主体大多是各类国有工厂,经过多轮的改制重组,很多工厂产权归属关系已经灭失,无法明确造成污染的责任主体,单纯由“政府出资模式”筹措资金用于污染场地的修复,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如何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提高污染治理的效率,成为了阻碍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的瓶颈。
从土壤修复资金来源情况来看,51%的资金来自于政府投资,22%来自于企业自筹,18%来自于政府与企业联合投资。从资金来源比例来看,目前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资金主要还是来源于政府投资,对政府投资的依赖性很强,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土壤修复相关的基金。
1)“谁污染,谁治理”模式,适用于污染责任主体明确的污染场地,该模式属于“污染者付费模式”。针对污染场地,明确法律意义上的有关责任主体,由污染责任主体筹措资金用于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
2)“谁受益,谁治理”,该模式属于“受益者付费模式”,该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由污染场地的开发商或使用者筹措污染场地的修复资金,将对污染土地开发再利用所带来的预期增值,作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的商业回报。
3)“政府出资”模式,对于污染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良好收益机制的污染场地,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资金用于这类污染场地的修复工程费用。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土壤污染主体大多是各类国有工厂,经过多轮的改制重组,很多工厂产权归属关系已经灭失,无法明确造成污染的责任主体,单纯由“政府出资模式”筹措资金用于污染场地的修复,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如何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提高污染治理的效率,成为了阻碍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的瓶颈。
从土壤修复资金来源情况来看,51%的资金来自于政府投资,22%来自于企业自筹,18%来自于政府与企业联合投资。从资金来源比例来看,目前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资金主要还是来源于政府投资,对政府投资的依赖性很强,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土壤修复相关的基金。
土壤修复资金来源

污染土地开发各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1-230158-1.html
上一篇:常用土壤修复技术分析
下一篇:我国土壤修复商业模式分析
相关资讯
- 2012-2013年内蒙古地区固体废物处理利用情况分析(2014-02-20)
- 国家产业政策级战略确立了生活污水处理行业重要的战略地位(2014-11-03)
- 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2014-12-25)
- 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目标情况(2015-08-10)
- 2012-2013年全国农业按隶属关系及注册类型分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分析(2014-01-24)
- 南山铝业(600219):完整产业链,专注铝加工(2016-11-08)
- 铝产能产量增速下滑(2016-07-29)
- 相关化石燃料的每十亿热值能源所产生大气污染物磅数(2014-06-19)
合作媒体
最新报告
定制出版
热门报告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