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 冶金能源环保 >  正文

国内供水价格改革方面的主要政策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12-12 10:52:13】【打印】【关闭】
1998 年,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城市供水价格的分类、构成、制定以及水价的调整与审批。
 
2002 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环保总局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 号),明确指出:①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应同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的改革以及经营机制的转换结合起来;②各地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
 
2004 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 号),明确了水价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提出要建立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并将水价形成机制改革与供水单位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推进企业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强化水价对供水单位的成本约束。
 
201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指出,要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1-92307-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关闭 中为咨询微博号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