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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及经营许可制度情况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11-18 21:15:28】【打印】【关闭】
国家对企业生产经营农药产品实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及经营许可制度,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进口企业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主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经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方可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正式生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凭《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销售非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或在厂外设立销售网点则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新建的生产企业应当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进口企业应当在首次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由国家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进行审批。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2-852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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