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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发行双重注册制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5-18 16:53:20】【打印】【关闭】
在美国,对于证券发行在联邦层面上采用的是注册制,但在实际运作中,一般必须在联邦与州两个层面同时注册,即双重注册制。联邦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主,联邦证券监管权限受到严格限定,而各州的证券发行监管普遍实行实质审核,控制证券的投资风险。两者共同构成了整个证券监管系统。

各州对证券发行的审核并不完全采用单一的登记注册制。美国各州都设立了证券监管机构,对计划在本州进行销售的证券发行申请进行审核。各州依据“蓝天法”对发行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比较而言,有三种不同的发行审查模式。

美国各州的审核登记制


联邦注册的主要程序分为三个部分:(1)上市准备阶段;(2)审核阶段;(3)登记生效开展承销发行阶段。美国注册制审核的主体为美国证监会(SEC)与交易所。SEC履行了主要的审核职责,SEC的审核时间相对长(约3个月)、内容细致;而交易所的审核流程简单,一般拟上市公司只需满足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标准即可上市,如资产规模、利润、股东分布等,审核时间很短(1-2周)。

美国IPO上市主要流程


SEC主要进行形式审查:SEC对招股说明书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做形式审查,防止发行公司公开信息出现虚假、缺漏、错误或易使人产生误解的信息。当SEC确信拟上市公司的各项信息已经被合理地披露后即可宣布注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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