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产业链上游:数据是征信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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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数据是征信系统提供服务的基础,只有拥有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才能准确评估信用风险。
个人数据主要包括住房、购车、日常消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犯罪等方面,数据分别掌握在银行、电商、教育部门、医院、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目前银行和电商的数据均能形成独立的体系,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初步建立了包含8亿人的个人征信系统,互联网公司如阿里巴巴、腾讯均建立比较庞大但相对封闭的网上商铺和个人数据库。教育、医院、社会保障和公安部门的数据库已经存在,但各板块数据未能进行有效的整合,且各板块内部仍然存在地域或者阶段的分离,板块数据分散在各个主管部门。
个人部分数据来源

企业作为法人主体,在其成立、存续到衰退的整个生命周期需要与工商、税务、行业主管部门、银行、证券、社保、公安、卫生、国土局、消防、电信、电力、海关、司法等发生联系,数据来源更为复杂,其主要数据存在于银行、税务、社保、海关、电信、司法等部门,目前各重要数据均分散在各个主管部门,整合难度较大。
企业部分数据来源

在传统的征信体系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的信用信息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个人和企业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传统信用信息的有效性受到影响,征信机构可以快速地评估被征信者的还款能力,却难以评估其还款意愿。互联网时代,弱势方的自由度和定价能力得到极大的强化,当个人和企业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的时候,互联网金融时代大数据征信的价值也许会高于传统征信的价值,但也造成了信用数据的非结构化和碎片化,从而也对征信机构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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