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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智能安防及信息安全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理体制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7-23 13:54:42】【打印】【关闭】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其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二)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的软件产品进行备案;(三)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四)指导并监督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五)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六)发布软件产品登记公示。
 
行业内部管理机构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为: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订立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等。
 
目前,我国软件企业认证、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登记管理的具体情况是:
 
软件企业认证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证标准,软件企业的认证和年审由经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具体负责,先由行业协会初选,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行业协会的工作实绩,也授权部分行业协会作为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
 
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产品的登记、报备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的软件产品登记机构,负责软件产品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69-1596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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