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物流企业的盈利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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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将其物流环节外包给物流服务提供商,后者通过专业化、规模化的服务以及提供延伸的增值服务为客户节约成本、提升利润。物流服务商所提供的基础服务包括采购、运输、仓储、包装、配送、加工、信息咨询等,涉及了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其中,商流是反映买卖过程,体现所有权的转让,是其他三流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一单买卖,供求双方先签订合同,约定价格、数量、质量、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于是“商流”活动开始,并进入到“物流”阶段,包括货物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的顺利开展还需要结算、付款等“资金流”的配合。而商流、物流及资金流也都离不开“信息流”,即信息的传递和交换。在所有上述的活动中,专业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基础功能是作为“中介”(代理商或直接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运输、仓储、包装、配送、加工、信息咨询等服务。
目前物流企业的收入通常体现为服务费、价差及汇差等。其中,按业务量一定比例收取的服务费是物流企业的基础性收入来源,也是多数物流企业收入主要形态的体现。各种收费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服务费——物流企业作为服务提供者或中介商,按照发生业务量或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费用,计费方式为“元/吨”、“元/立方米”、“元/交易额”等。例如中储股份(600787.SH)的钢材、铁矿石代理经销业务按货值的约1%收取代理费,仓储业务按业务量收取报关费、装卸;保税科技(600794.SH)的液体化工品码头仓储按仓储量收取约50 元/吨的服务费;澳洋顺昌(002245.SZ)按加工服务收取服务费;怡亚通(002183.SZ)的采购执行、分销执行业务按业务值的1%-2%收取服务费等等。
2)价差——物流企业作为中介商,有时亦作为直接供应商,从上游买断货物,配送给下游或直接作为经销商;当货物的市场价格上升时,可为物流企业带来额外的利润,但物流企业同样面临着价格下跌的风险。例如中储股份(600787.SH)从事的钢材、铁矿石自营经销业务;怡亚通(002183.SZ)的深度分销业务,从供应商买断货物后,直接分销至大型卖场、门店、超市等。
3)汇差——物流企业在其提供的服务涉及了跨境货币支付时,由于汇率波动而获得的收益。以怡亚通(002183.SZ)的代理采购业务为例,怡亚通在处理客户资金的过程中,利用人民币升值预期,将付汇与金融工具有效结合,获得无风险汇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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