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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之一:债转股的大规模推进一般在特殊的经济背景下进行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11-09 16:53:41】【打印】【关闭】
危机之下多方利益均衡考虑下的选择:除20世纪80年代发生在拉美的国家层面债转股,其他基本是金融危机下在企业与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间发生。实施债转股的背景,一般是企业面临经营困境而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大量积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救银行需先救企业,救企业的同时也是在救银行。
 
研究报告债转股的推进需要法律制度的配合:日本首先修订商业银行法为债转股奠定政策环境,随后出台的《工业振兴特别措施法》、《企业充足改革法》等对债转股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韩国的《资产管理公司法》、企业重组计划和波兰的《重组法》、《银行调解协议》都发挥着相似的功能。只有法律制度创造政策条件,债转股才能逐步推进。

各国为推行债转股所做的制度准备


 
在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处置中,债转股仅充当辅助角色:虽然债转股承载着多种目标,但在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处置中规模占比皆不足10%。根据不完全统计,拉美债务危机实施债转股的不良资产占不良资产总量仅约4%,日本2%,韩国3.4%,波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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