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玉米收获机械行业主要监管机构及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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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行业自律性协会主要为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各主管部门及协会的主要职责情况如下:
1.农业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是农业机械行业的实际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农业机械化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以及农业机械(牧业机械、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和措施;研究起草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农业机械化技术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国家对购置农业机械补贴的扶持政策;研究提出有关农业设施、农用航空、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等。
2.工信部
工信部是机械行业的主管部门,涉及农业机械的主要为工信部下属的装备工业司和规划司。装备工业司主要职责为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规划司主要职责为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者审核的相关工作。
3.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前身为中国农机鉴定检测协会。2009年1月,经农业部审核和民政部批准,正式更名为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主要业务是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有关行业服务工作,经授权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内外调研,宣传政府部门有关方针政策和新技术成果;组织行业技术培训、专业技能教育;经授权或依据市场和行业需要,举办技术展览展示活动,组织农机现场演示活动;参与本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
4.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成立于1991年5月。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从事农业机械整机、零部件制造、科研开发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协会以促进行业自律、行业交流、政策研究、咨询服务和会展服务等为主要职能,以多种形式的行业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于1991年5月13日经民政部批准成立,主管单位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代管。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是以农机流通企业为主体,以农机制造企业为基础,涵盖农机流通、制造、大市场、科研院校,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地区农机流通协会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法人。其服务职能包括:制定农机流通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制定、现代农机流通体系构建、现代农机流通方式研究、开展全行业优质服务活动以及举办全国性农机展览、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农机交易市场规划建设、信息咨询与数据统计、农机市场景气指数发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流通人才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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