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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民用机场领域其他经营主体的竞争状况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1-16 19:00:49】【打印】【关闭】
机场非航空性业务单元多,其中旅客行李服务、机务服务、航空配餐、航空货运、商旅贵宾等业务有可能受到航空公司设立基地或分公司的竞争和影响。机场商业、广告、餐饮、宾馆等业务会受到机场周边同类经营主体的竞争,广义上与所有同类经营主体甚至电商经营主体存在竞争;机场大巴等业务会受到出租车、自驾车的竞争;机场停车业务会受到周边停车经营主体的竞争。
 
从目前情况来看,航空公司在枢纽机场、大型机场设立基地或分公司的情形会逐渐增加,机场方经营旅客行李服务、机务服务、航空配餐、航空货运所占比重可能会逐渐下降;机场商业、餐饮、宾馆、停车场、广告虽受到其他经营主体的竞争,但尚未受到较大不利影响,仍然保持较好的增长趋势。
 
另一方面,其他经营主体虽对机场非航空性业务构成一定的冲击,但也存在一定的促进作用。如基地航空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增加机场的起降架次与旅客吞吐量,提高机场在商业、餐饮、宾馆、停车场、广告等方面的收益,且基地航空公司需要从机场租赁售补票柜台、头等舱公务舱、办公室;其他运输方式的发展可以提高机场与城市中心的交通便利,促进人们选择乘机出行,可以提高机场在商业、餐饮、宾馆、停车场、广告等方面的收益。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71-1112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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