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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流转:尝试与政策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6-29 16:18:39】【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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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人口与劳动力离开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转包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土地流转早已在民间自觉兴起。

2008年,重庆设立中国第一个农村土地交易所,希望在不违反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下,使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耕地、林地、荒地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拍挂的形式以转让、出租、作价入股、抵押等形式进行“流转”。

2013年,安徽省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20个县、区作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示范试点,试点地农村集体土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是政府层面对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首次尝试。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将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同时也将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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